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统一安排,根据《关于对莆田学院等部分省属高校开展巡视的通知》(闽委巡办﹝2016﹞8号)的要求,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于2016年6月13日开始进驻我院开展巡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的主要对象是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视内容
巡视工作的重点是监督检查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重点了解巡视对象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同时了解发现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有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反映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
三、巡视时间
1个月左右。
四、巡视方式
巡视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询问有关知情人、调阅复制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走访调研和对重要问题深入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
五、巡视组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18050133160 (巡视组专用)
开通时间:工作日8:00—20:00
2、通讯信箱:
南平市延平区010号邮政信箱
中共福建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邮编:353000)
联系信箱:
江南校区:实训2号楼(办公楼)大门右侧
天麟校区:教学综合楼(办公楼)一楼大厅
巡视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客观地反映问题。
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