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综治委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联合召开表彰大会,我院被授予“平安校园”称号,全省共有47所大中小学获此殊荣。
此次“平安校园”的评比是根据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福建”的工作意见》精神,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于2005年元月联合制定下发了《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并于2005年3月起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
我院在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发动全院师生员工参与,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